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情况。据悉,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4人,不批准逮捕75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697人,经审查,起诉2337人,不起诉650人。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分析说,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违法与犯罪交织,情况较为复杂。从近期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情况来看,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涉案罪名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聚众斗殴等几类,其中伤害类和侵财类案件所占比重较大。广东省检察机关2021年至2021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校园暴力案件共510件,其中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及聚众斗殴案件分别占总数的38.41%、37.68%、7.25%和5.80%。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2021年至2021年上半年共办理校园暴力案件44件,其中故意伤害案占18.2%,抢劫案件占27.3%,寻衅滋事案占6.8%。
二是在涉案主体方面,性别上,校园暴力以男性为主,女性中学生涉及聚众暴力伤害犯罪成为新的增长点;中学生在涉罪未成年人中占比较高。广东省检察机关2021年至2021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校园暴力”案件涉罪未成年人915人,男性占99%,被告人14至15周岁占21%,16至18周岁占49%。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2021年至2021年上半年办理的校园暴力案件涉罪未成年人61人,其中普通中学学生占29.5%,职业学校学生41%。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中,小学生占15.3%,中学生占79.3%,大专院校学生占5.4%。而从性别来看,仅有3名女性。上述地方办理案件中的女生虽然少,但从目前网络曝光的案件看,女生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也有一定数量,我们发布的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就有女生,这些也要引起重视。
三是作案手法上,作案动机的简单性和突发性明显,拉帮结派,恃强凌弱现象较为突出。以陕西西安临潼区检察院所办案件为例,因碰撞、口角、玩笑,甚至眼神、微小日常摩擦事件引起的纠纷占48.6%,经济、感情纠纷占37.5%。
云南省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逐步提高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保证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地区的考生享受到更多高等教育资源。进一步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有力促进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和省属本科院校的长效机制的形成。加大边疆少数民族人才选拔力度,积极支持并实施少数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班等照顾措施,确保边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率稳中有升。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改革,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提出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总体框架,对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进行了宏观性、原则性、框架性的明确,有利于提前做好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
围绕云南省实施方案提出的改革目标任务,云南省将建立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协作保障机制,切实保证该项工作平稳顺利有效实施。加强招考队伍和中学师资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标准化考点和考试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考试的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提高考试管理效率。加强普通高中设备设施、师资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教学改革需要。加大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为改革的平稳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