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我希望能有所帮助。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职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录取,结合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供社会了解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法规和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招生咨询和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类型: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WWw.SpEakkeY。CoM三、校级:职业院校)
四、学校代码:12720(国标)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4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3年,学校与共和国共成长。2019年,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项目)首批A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的实训实训基地,是国家级技能紧缺人才培养基地、信息技术国家“双师型”教师培训实训基地、天津滨海新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首批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联合培养人才试点单位(与天津工业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外国留学生实习实践基地。
学校位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核心区、“天津智慧谷”——天津海河教育园。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校区(含系统培训校区)总占地面积1053亩,总建筑面积 29.8万平方米。学校构建了基于云的“一网一中心”智慧校园基础设施体系,实现校园网全覆盖。
学校坚持电子信息教育特色,与天津“1+3+4”产业体系紧密对接,全面优化专业群布局。专业分布涵盖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云计算与大数据应用、5G通讯与物联网技术、智能制造、数码创意设计、现代智能管理服务等重点产业领域。
第二章 招生机构和监督机制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学校招生决策的咨询和监督。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并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考生、父母和社区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WWw.SpEakkeY。CoM第七条 根据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学生身份和社会需求,为各省制定2023、自治区、全市各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批准的具体招生专业、注册,规定时间内报送各省、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向公众宣布;同时,学校还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并报上级批准,对学生有好处、志愿足、录取分数线高的省份、自治区、适当调整直辖市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相关省份为准、自治区、以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收费标准。学费:普通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年;住宿费(6人间)1000元/生/年。见省份、自治区、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时间表或学校出具的2023级新生报到须知。以上费用可能会有所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公平选择、公开程序原则;执行国民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公告的有关规定;主要录取依据以考生填写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准,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首选。
第十条 高校实施顺序志愿服务的省份,录取以自愿优先的原则为准,即按照考生填写的高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报考我校的考生被录取,只有当各省、自治区、市政府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以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录取,等等等等。实施平行自愿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者无等级差异。报名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按照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如果考生成绩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等等,直到最后一位专业志愿者。在候选人的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情况下,为了服从专业的调节器,可以调整到不足满专业;不服从调解者,后台文件处理。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专业《招生计划1:1 录取范围内按专业自愿排队《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天津市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招生,根据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文件,市高等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意愿和学院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备案,用语言、数学、三外语高考成绩是主要依据,招生参照考生普通高中学历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具体要求以天津市当年招生录取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政策加分考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自治区、市招生办有关规定的实施。
第十四条 我校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招生工作,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改革方案及相关措施实施情况,并需满足我校相应专业(类)的选修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 普通专业成绩相同时,在天津、浙江、海南、山东、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粤、重庆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分数相同的省市排名规则,专业录取,如果省或市没有特定规则对相同分数的文件进行排序,语言、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
在其他省市,如果考生成绩相同,比较汉语、外语、数学;理工科为了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更高的优先级。(如果各省录取文件有同分录取规则要求,执行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天津市“中高职衔接体系技能型人才培养”项目录取学生,按照高职院校与中职院校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十七条关于招生专业的身体健康要求,行政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体检项目保障就业权益的通知》等相关要求。
根据《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教[2003]3号),我校建筑设计专业、动画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具有艺术设计和色彩表现的特点,二度色觉异常(俗称色盲)考生慎重申请。
第十八条 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文授课,讲小语种的考生认真填写表格。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学校领取、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核对录取名单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通知。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按有关要求和学校规定的时限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按国家政策入伍,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不能按时入学的学生,应该请假。未请假或逾期请假者,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除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名要求以学校新版报名说明为准。
第二十一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办理入学手续,被注册;高考时发现学生作弊、偏袒、欺诈等,确定审核不通过,应该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照《天津市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市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管理;按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学生。转学政策执行《天津市电子信息职业技术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不断进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奖励政策。奖励计划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学生贷款、学校奖学金、勤工俭学等。
第二十四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考核符合毕业标准,由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上报审查。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历届招生工作政策、与公司章程不符的条款,废除,均受本章程规定约束。
WWw.SpEakkeY。CoM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顾问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写志愿时的参考,不是学院招生承诺的一部分。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活动,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校无关。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纪检监察电话:022-28772500
第三十一条协商方式:
WWw.SpEakkeY。CoM网址:万维网.tjdz.教育.cn
邮件:赵生初2020@163.com
问问:2493491257
WWw.SpEakkeY。CoM电话:022-28772526 022-26526787
传真:022-28622201
咨询处:高校招生办公室(电子与通信技术系一楼C106)
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4号
邮政编码:30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