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是教育系统,和信用体系、班级制度与三大教育模式相同。教程系统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早在十四世纪,牛津大学实行导师制,它最大的特点是师生关系密切,导师不仅指导他们的学习,并指导他们的生活。
为什么可以分导师制
导师制分为本科生导师制和研究生导师制,既主要简介如下:
1个、本科生导师制:在一年级本科生中实施。导师主要来自学业规划、职业生涯规划、对学生进行人生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2个、研究生导师制:含学位硕士生导师、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应为本学科具有深厚学术造诣的教授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研究员,其学术水平在某些方面接近或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师徒制是谁提出的
导师制在英国大学历史悠久,最初起源于牛津大学。
1379,牛津大学新学院创始人威廉·威克姆率先在学院推行导师制,然后,导师制成为新学院正式制度,也逐渐被牛津大学各学院所接受,在英国大学全面实施。
在英国的整体高等教育中,教程系统始终作为核心存在。现在,许多国际学生对英国高等教育的满意源于英国先进的导师制度,几乎可以说,导师制是学业制之外的补充,英国大学的第二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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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数百年的发展演变,如今的导师制在英国大学也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模式。一种是以学术指导为主要存在方式、以牛津大学为例、以剑桥等学术型大学为代表的牧师式辅导体系;
二是注重对学生的全方位指导、负责各种问题、非学历高校存在的专业导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