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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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工商大学嘉华书院招生章程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工商大学嘉华书院本科招生具体情况,为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工商大学嘉华书院行政处:北京市教委

第三条学校类型:独立学院

校级:全日制普通本科

发布北京工商大学嘉华书院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路1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原则,综合评价、概述、首选,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候选人、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班子 学校的设立由学校牵头、由招生办公室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省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入学及其他事宜。

第七条实施机构学校招生办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施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理机构 学校由学校领导设立、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督导组,负责监督检查招聘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委员会根据上级规定和省考院协商,同时,参照历年我校各省招生情况,制定学校各省招生情况、各专业招聘来源计划,跨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艺术课不超过15%,不超过普通课程1%的计划为保留计划,主要用于调整各地统考在线生不平衡,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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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学校按省(自治区)组织、直辖市)生源决定养档比例,按顺序自愿提交批次,原则上变速比应控制在120%以内;按批次平行自愿备案,原则上变速比应控制在105%以内。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明确分数)。

2个.各省(自治区)学校、直辖市)根据考生备案分数和专业意愿录取。报考分数相同者,按省(自治区)划分、直辖市)确定录取同分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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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各地分批录取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是根据艺术专业的成绩;当专业成绩相同时,学业成绩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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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得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及格证书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根据艺术类专业(不分文理)学校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对于一些不组织校考的专业,各省区招生时,根据省艺术类专业考试(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三)以我校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校校考成绩合格者优先录取;从你的第一选择开始,计划未完成时,认可其他本科院校学校考试中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及格成绩,此时,录取将根据文化课程的表现。

(四)往届生与新生录取一视同仁,并贯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聘相关规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个.各省认可的学校、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相关政策加分,加分后按成绩录取及专业安排。

第十二条专业招生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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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录取没有语言要求、无单科要求。肢体伤残考生学校,如果他能照顾好自己、满足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正常录取。

第五章收费标准和奖励、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

我校2022年各专业学费、统一住宿费标准。

学费:79800元/学年;

住宿费:8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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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为家庭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顺利入学;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校期间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校级奖学金和其他奖励和资助。学校可协助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助学贷款。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全面审查,不合格或伪造、欺诈,每当发现,所有录取将被取消,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9597736;69597746 传真:010-69597784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路1号 邮政编码:101118

招生网站:网址://zs.帆布.网.cn/

学校微信平台:jhxy010

官方微博:@北京工商大学嘉华书院

第十七条 学校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结果将及时在招生官网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或致电招生办。本章程公布后,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情况,相应的录取政策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并单独公布。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北京工商大学嘉华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书院

2022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