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海师范大学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第十二条一般原则是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根据省级招生机构备案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第十三条普通专业的录取原则:报考者的专业安排以报考者的专业志愿者为基础,按文化类课程的最高分至最低分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分布的优先原则:(1)专业志愿者的顺序;(2) 相关科目的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其中文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学综合、数学和外语的分数,理工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科学综合、语文和外语的分数,各文理省(区、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如果被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招生已满,且无法满足志愿者的要求,如果志愿者服从专业调整,则可以在其他未满招生的专业进行调整;如果你不服从专业调整,你将被解雇。第十四条体育教育专业的招生原则是专业课和文化课的考试成绩均达到招生控制分数线,学生按文化课的最高分到最低分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单项候选人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身高、视力不得低于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类专业、广播主持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原则是专业课程成绩合格,文化类课程成绩达到省(市、区)艺术类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程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最好的也会被录取。如果专业课程的分数相同,则根据文化课程的分数录取学生。各省如有特殊要求,按有关省级招聘委员会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不具备开设非英语课程的条件。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请仔细填写。第十七条各专业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第十八条符合加分、减分条件的候选人,按照省招聘委员会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生源不足时,学校可以调整招生计划。第二十条学校各专业的在校生和在校生不受限制;男女比例没有限制。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复审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任何在学校期间发现欺诈行为的人都将被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