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淮上区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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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2023年蚌埠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意见》(蚌普招委〔2023〕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淮上区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切实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入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治理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县区为主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市级统筹指导,县区具体实施”的管理机制,淮上区教体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入学、公民同招免试入学是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全面推行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由区教体局统一设定。
(三)坚持计划管控淮上区教体局按照《2023年蚌埠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工作要求,根据《淮上区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结合调控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占比工作目标,核定了区域内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学校、计划及对象,并报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1.招生范围。面向淮上区范围内招生。

2.招生学校。淮上区四所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蚌埠博雅培文实验学校和蚌埠禹王学校等两所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学生;仅有蚌埠私立行知中学向校外招收初中七年级学生。蚌埠博雅培文实验学校、蚌埠禹王学校和蚌埠美佛儿学校等三所学校允许学籍在本校的小学六年级学生直升入学初中一年级,不向校外招生。

3.招生计划:点击查看

(四)坚持公正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实行阳光招生。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三、主要内容

(一)报名条件。小学阶段报名:小学入学年龄为截至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具有淮上区户籍或持有淮上区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

初中阶段报名:具有淮上区户籍或持有淮上区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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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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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布招生简章。区教体局将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特色等方面,在经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学校通过网站、报纸、微信等向社会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严禁非起始年级招生;严格执行控制学生增量的具体规定,不得突破核定的招生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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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网上报名。2023年淮上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报名蚌埠博雅培文实验学校、蚌埠禹王学校小学一年级和蚌埠私立行知中学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蚌埠市市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网上招生报名平台””填报志愿,一生限报一所民办学校,如遇混淆报名、多报等,取消报名资格。报名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区教体局将对民办学校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3.规范录取程序。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直接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区教体局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录取。电脑摇号录取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和公证部门现场公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不得自主录取。电脑摇号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体局及有关学校负责公布。

4.发放入学告知。已录取的学生,将通过报名网站或皖事通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由区教体局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已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的,须向区教体局提出申请,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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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报名日程安排:点击查看

四、有关要求

(一)实行阳光招生。区教体局及有关学校,要利用政府网站及报纸等,全面宣传和政策解读,主动向社会公布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相关信息,保障家长和社会的知情权、参与权。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教育规律、人的成长成才规律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宣传,大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引导广大家长、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理性选择学校。积极鼓励和引导民办学校扎实开展素质教育,走个性化、特色化发展道路。

(二)严肃招生纪律。区教体局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规范民办中小学的招生计划、时间、方式和范围,建立规范办学行为责任制。

(三)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区教体局将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招生过程中因工作不实、处置不力、把关不严等引起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责任,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要给予年检不合格直至取消办学资格的处罚,并依法依规追究学校举办者和校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