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的子女,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的学校参加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当地的居住和就业证明。此类考生还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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