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已被我校春季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 2019 年普通高考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 2019 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春季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办学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河西区九连山路 11 号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有着 50 多年的办学历史,是天津市首批"示范院校"建设单位,是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连续六年被天津市评为文明学校,选派的学生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连续五年获得团体一等奖。毕业生推荐就业率和升本率远超天津市平均指数,优秀的学生素质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目前学院有来自全国 20 多个省、市、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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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的在校学生 1 万余人,办学规模和教学质量位居天津市前茅。
教学环境。在中央财政和天津市财政的重点扶持下,学院建有2万平方米的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天津市高职院校规模最大的同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其中机械电子及数控加工维修中心、单元生产工艺操作技术中心,生物制药生产技术中心、石油化工生产实训中心,经管物流与信息媒体应用中心,以及 1.5 万平方米的体育馆(乒乓球馆、羽毛球、健身馆)、游泳馆和培训中心宾馆。体现了学院现代化教学核心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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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团队。学院设有十个教学系、部,教职工 705 人,教师队伍531 人,教授 25 名,副教授 185 名,博士及在读博士 15 名(其中博士后 3 名),专业带头人 43 名,高级工程师 70 名,有全国行业教学名师 3 名,天津市名师 1 名,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 2 个,形成了一支由知名专家为顾问,以教授为领军,以双高为专业带头人,以双师副教授为骨干的高素质师资队伍。
专业发展。学院瞄准天津滨海新区的发展,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紧紧围绕现代企业的产业链构建专业链, 围绕产品链构建课程链。目前校内设有各类专业 45 个(专科 38 个,本科 7 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特色专业 2 个,天津市财政支持特色专业 5 个,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 1 个,省部级教改试点专业 1 个,国家级精品课 1 门,省部级精品课程 10 门,省部级教学成果奖 3 项,承担了国家级科研课题 8 项,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 26 项,主编全国高职高专教材 270 余本,发明专利 15 项。
毕业生就业。学院坚持以生为本,维护学生就业权益,100 推荐学生就业,而且做到为学生选择规范企业、薪酬待遇高企业、技术先进企业就业。多年来学院为了加强同用人企业之间的联系,成立了校企合作办学委员会与天津市的滨海新区等近百家知名企业达成常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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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意向。学院每年定期举办多次大型人才供需洽谈招聘会。还与央企和特大型国企如:中石化天津公司、天津大无缝、中沙集团、天津医药集团、天士力药业集团、空中客车集团、天津港口集团、天津碱厂、天津大沽化工厂、内蒙古神华集团、乌海煤焦化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进行常年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涉及石油化工、机械制造、医药、港口、冶金、电子信息、经贸、航天航空以及核工业等多个领域,目前央企和特大型国企的就业订单已经供不应求,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院还每年推荐百余名优秀毕业生分别到陆、海、空、二炮等部队参军入伍;推荐部分优秀毕业生到西部支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推荐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对口选聘"大学生村官"接受锻炼等等。
学生升本渠道。一是通过每年学院承办的国家和天津市学生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免试推荐到天津市普通高校就读全日制本科。二是通 过学院组织的本科培训班每年参加天津市统一考试升入天津市普通高 校就读全日制本科(占参考学生的 35 左右,升本率五年来居全市前 茅)。三是经天津市批准学院作为首批部分本科专业学历教育试点院校,充分发挥自学考试和广播电视资源的优势,试办专本联读本科学历班, 目前已经开设各类 7 个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就可以获取国家专科和本科学历证书。
关爱学生。学院认真落实国家和天津市奖助学金政策,不断加大学生奖助学金的力度。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平均每年每生 300-8000 元,同时还设有数百个助困岗位。为家庭困难的学生开设了勤工助学岗位、开通了绿色通道等,真情帮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同学。北辰校区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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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的水源完全是免费净化水,保障了师生的身心健康。另外,学生在校期间,学院还将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带薪生产实习。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19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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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 www.tjbhzy.com 了解;
2、如政府当年度出台相关学费标准,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第五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4、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5、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六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 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
第七条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1月21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 90 元(含报名费 30 元,考务费 60 元)。考生获得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名序号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第八条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 2018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件到所在区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九条 2019 年高职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实行全市统一考试,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技术"考试时长 120 分钟,总分值 200 分;"综合能力"考试时长 90 分钟,总分值 200 分。
第十条 考试时间 2019 年 3 月 23 日上午 8:00-10:00 技术,10: 30-12:00 综合能力
第六章 志愿填报和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填报资格 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情况,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分数范围。
第十二条 填报时间 "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 符合填报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于 2019 年 4 月 11日至4 月13 日登陆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网上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第十三条 录取办法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B 等第计为 20 分,C 等第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结束后,我院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录取最低分。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
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高职院校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二十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助学金; 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 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9 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 www.tjbhzy.com
邮政编码:300221
咨询电话:022--88252748、88252749、88252754、88252774
022--88251843、88254113
咨询QQ : 800074566
咨询地点: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梅江道九连山路 11 号(天津电视台新址东门对面),可乘 632、20、662、906、838 路公交车到达。